
“产权续期办法”释放“恒产恒心”信号
今年4月,温州部分群众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引发社会关注。接下来怎么办?是否需要续期、再缴费?日前,国土部正式表态,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第一个“不”是指,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第二个“不”是指,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之前,不收取费用。“一正常”是指:“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虽然这只是一个过渡性办法,仅针对温州的20年产权到期问题,却是极具突破性的政策,此前对住宅产权续期问题长期担忧,现在终于看到了希望。“产权续期办法”符合广大民意,稳定民心,给民众释放出“恒产恒心”的积极信号,也有助于房地产行业建立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既然20年住宅产权到期采用“两不一正常”,那么还有30年、50年、70年等产权到期问题,也相继需要拿出解决方案,亦可以参考“两不一正常”办法,给予同样的政策待遇,如此才显得公平合理。
“产权续期办法”也给房产税的开征铺垫了基石。此前民间对房产税的抵触情绪很强烈,就是因为我国住宅产权仅有数十年期限,民众已经一次性缴纳过土地出让费,再去征收房产税显然不合理。而当“产权续期办法”执行后,民众拥有永久性产权,这个理由就不存在了,政府则可以对房产保有期征税,通过长期稳定的房产税源,逐步替代土地出让费,进而摆脱“土地财政”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