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七部门联动开展环境资源司法执法

  本报讯(记者叶云 □胡乃全)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向社会发布了该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六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建立实施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河南全省上下在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与执法的衔接、加强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方面将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互动联动的环境资源司法执法新机制,全面推进河南生态文明建设。

  《意见》指出,建立实施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是加强环境资源执法、震慑环境资源犯罪、维护法治权威、建设美丽河南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实现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切实增强保护环境资源合力,有利于及时有效解决环境资源突出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土、环保、水利(水务)、林业等部门要进一步增进有效衔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切实推进落实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

  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晓云介绍,《意见》要求建立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络员制度;建立环境资源纠纷的联合调解机制;建立环境资源违法案件联动办理机制;建立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工作制度等五项联动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明确负责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工作的内设机构及联络员,由联络员组成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工作组,开展经常性的信息互通、工作协调,办理联动机制的有关工作。各成员单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会商重大环境资源违法案件,推进环境资源司法执法信息共享,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环境资源司法执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