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委撤销处分教师决定是务实之举
山西省长治市纪委16日通报了关于对屯留一中部分教师聚餐饮酒被县纪委通报一事的初步核实处理情况,认为在处理依据、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当不妥的问题,决定撤销屯留县纪委常委会关于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的处理决定,并由市纪委全面核实了解情况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对党纪国法不折不扣严格遵守执行,对党员干部要求以严、监管从严,都是应有之义。但在查处违法违纪现象和相关党员干部时,也务必坚持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和态度,做到依法依规、合理有据,并遵守公序良俗,听取群众意见,接上情理法相融的“地气”,如此方能令人信服,取信于民,不能人为曲解、过度解读政策法律,乃至滥用权力,损害合法权益。
当地县纪委对涉事教师的处理决定,之所以引起舆论和公众的强烈反弹,就在于“歪嘴和尚念歪了经”,片面理解、简单套用了有关规定,缺乏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缺乏对教师权益、公序良俗的基本尊重,进而抓错了违法违纪的负面“典型”,对原本正常的教师假期聚餐问题上纲上线,大加挞伐,实质是有权任性、矫枉过正,给党和政府尊师重教、实事求是的形象“抹了黑”。如今长治市纪委及时撤销上述处理决定,是客观公正、务实理性之举,也是一种有力纠偏,对相关部门工作应起到反思警醒、立行立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