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透支”30元要还上万,不能一语带过
单位办的工资卡竟是信用卡,8年前多取30元,如今滞纳金已过万。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日,涉事银行已经联系上当事人,表示因此事而给她们造成的困扰非常抱歉,向领导申请的减免报告已经得到批准通过,她们现在只需还款29.98元即可。
杨女士着急上火的过万滞纳金无需缴纳了,只要归还8年前多取的30元即可,连利息什么的都免了。看上去银行方面给出了一个合情合理的处理,但此事显然不能就这么一笑而过。
现实中,遭遇银行卡或信用卡困扰的何止于此?
从“离柜不认”到“全额罚息”等,银行出台种种霸王条款,明显违反民法通则中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银行业不思如何提高服务质量,却仗势欺人,订立霸王条款,屡屡侵犯储户利益,无视企业社会责任,早已饱受诟病。
“工资卡变信用卡”,俨然已成银行“重利忘义”的代名词。高额罚息和其他不合理银行收费一起,已经成为侵害用户利益、阻碍银行业自身健康发展、影响民生的大问题。有关部门应全面调查此事,举一反三,取消部分银行不合理收费和高额罚息,纠正其习以为常、赖以生存的“吃偏饭”行为,全面提升国有银行管理水平,打破银行垄断地位、完善监管制度、早日出台公平的银行服务法案,维护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