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付“公职老赖”不能止于“公示”
近日,陕西神木县法院公布的第七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现任神木县粮食局局长张斌因“有能力却拒不履行354万元债务”而被法院执行公示。张斌也是神木县继农业局副局长后,第二个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县局级领导干部。
身为政府官员且“有能力”,却欠债不还,这是名副其实的“公职老赖”。现在被法院执行公示了,让公众“见识”了其不为人知的另一面,这是必要的。在笔者看来,对这样的“老赖”还应有进一步的行动,不能止于“公示”。
“公职老赖”之所以摆出“死猪不怕开水烫”之势,除了有“能拖则拖,能赖就赖”的赖债心态,更主要的是有一种畸形的权力优越感。
对付“公职老赖”,不能止于“公示”等“常规”手段,需要多部门联动,合力出击。一是要加强干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从制度安排上切断“公职老赖”对权力的依赖路径。二要健全公职人员失信惩处机制。对公职人员违背诚信原则,造成恶劣影响的,该撤职的撤职,该法办的法办。三要完善公职人员诚信监督机制。包括单位内部的监督、法律法规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