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抄告制值得推广
南京日前召开全市交通秩序治理行动宣传动员会。8月开始南京启动百日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公职人员闯红灯、逆行被查后将抄告其单位。该行动计划规定,现场查纠的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违法车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用车或违法人员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及现役军人的,一律抄告其所在单位和市文明办,作为公职人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次确定的依据,情节严重的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并具体点到违法人员的姓名、所在单位和车辆号牌。
实际上,目前内蒙古、江苏、浙江等一些地方已与纪检监察、信用管理等部门建立了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抄告、征信机制,社会效果良好,下一步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
古语云:“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无论是党员还是公务人员在社会活动中都应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做遵纪守规的模范。此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改革交通违法处罚办法,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案,并且通报纪检监察机关,旨在强化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警示大家别在交通违法上栽大跟头。一方面,交通违法抄告制度的推行,将会给全体党员和干部以有力的约束和严格的规范,切实改变过去那种党员干部将自身置于法律约束之外的不良局面;另一方面,只要广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能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自觉提升交通守法意识和责任,用实际行动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既能减少交通事故对自身和他人的伤害,又能维护党员的良好形象,可谓事半功倍。打铁还得自身硬,党员带头平安行。这是加强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以及强化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自觉维护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值得充分肯定和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