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食药品监管职务犯罪是对监管责任的倒逼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于日前下发《关于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的通知》,六类食药品监管职务犯罪被列入重点查办范围。

  此次最高检将食药品监管领域的渎职犯罪列为重点查办案件,充分体现了司法部门依法惩治监管腐败,捍卫人民群众安全利益的坚强决心,彰显着法律为食药品安全保驾护航。同时也是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力提醒、警示与责任倒逼,有助于监督、鞭策和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强烈责任感,认真、细致、扎实地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但《通知》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渎职犯罪的“描述”还比较原则和笼统,要确保针对渎职犯罪发力“精准”、目标准确、打中要害,尚需出台渎职犯罪具体与细致的量化标准,明确划分食药品监管工作中的一般失责行为与渎职犯罪的界限,明确哪些行为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哪些须追究法律责任,从而消除“模糊”地带,方便司法层面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