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商“勾肩搭背”催生“天价拖车费”
王允礼是一名大货车司机,说起天价拖车费,他气愤不已。2015年10月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他驾驶货车与另外一辆货车相撞,后交警指定一家救援公司,为此两车共花费了12.87万元。在历经两个月的努力后,12.87万元的拖车费依旧无解。之后,救援公司起诉了王允礼。
事实上,公路上的救援服务,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应该将维护公众利益放在首位,向公众提供低偿和微利服务。然而,由于管理失范,导致救援服务进入门槛偏低,办个营业执照,便可以“开张大吉”;一些唯利是图的人,更是视救援服务为一种暴利行业,对施救对象漫天要价。特别是一些交警部门,受“执罚经济”驱动,主动与一些救援机构“勾肩搭背”,合演“利益双簧”,对于救援机构开出“天价拖车费”,要么冷眼旁观,要么暗中撑腰。再看这起案件,事故发生后,司机要求自己联系救援公司,却遭到当地交警部门拒绝。这显然为“天价拖车费”埋下了伏笔。
政商“勾肩搭背”,催生“天价拖车费”。问题是,当执法部门与救援公司“勾肩搭背”,让救援服务变成了一种暴利行业时,已经使公共救援背离了初衷。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及执法人员,应遵守中央禁令,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对企业和商家多服务、少干预。特别是,应完善权力监督体系,用制度监督和约束“政商关系”,斩断利益链,切实维护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