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街老鼠”标语也是一种暴力拆迁

  “支持征收工作,不做过街老鼠。”看到这样的拆迁标语,您会作何感想?近日,这样的标语出现在西安市雁塔区粮食局的家属院内,而这则标语的悬挂者,则是红会医院西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指挥部。对于为何悬挂这样的标语,该指挥部一位负责人称,部分住户为达个人目的煽动群众,抵抗拆迁,而为提醒其他群众不受蒙蔽、蛊惑,制作了这条横幅。目前,标语已经被替换。

  从法律角度讲,协商、谈判、维权是被征收人的法定权利,任何人无权剥夺或侵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既然政府与老百姓签订的文件叫“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协议”就应是协议双方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换言之,协商、谈判是很正常的事情,不应把那些没有谈妥的被拆户简单粗暴地称之为“过街老鼠”。即便某一户或几户确系漫天要价、无理取闹而迟迟不签协议,政府一方完全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对其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直至通过司法诉讼途径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无疑,像西安市雁塔区这样,打着“宣讲政策”的名义对居民进行语言上的侮辱滋扰,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暴力拆迁”。

  要求别人文明、守法,自己得以身作则,以一种不文明去对待、抵制另一种不文明,不但未必管用还不可避免造成二次污染,背离了抑恶扬善的本意。那些穿上“马甲”、钻法规空子、动辄拉出类似标语为己方“助威”的“创新”,不仅有心虚之嫌,煞了社会文明的风景,也让人完全看不到一点点法治的影子,效果最终只能是适得其反,必须坚决予以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