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望急救新规能够终结救护车天价收费
近日,媒体报道,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市院前急救价格政策,规范院前急救价格行为,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公布、出台了《关于印发本市院前急救有关项目价格的通知》,将自5月1日起执行。根据通知,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这意味着,以后市民叫救护车时产生的部分费用,可以进入医保报销。同时,叫救护车的费用也开始执行“标准价”,起步3公里50元,以后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救护车作为接送急救病人或长途转运病人的专用工具,理当成为患者享受医疗保障的重要内容。为此,北京市对救护车费用及有关院前抢救费用进行详细规范的做法值得称道。期望该规范性文件能够终结救护车天价收费现象,确保院前急救回归公益属性,减少患者经济负担。
救护车是医疗机构提供急救服务的主要工具,与药品价格及医疗费用一样,对患者的医疗负担至关重要。当药品价格、医疗费用逐渐规范,且能够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时,部分地区将院前急救费用及救护车费用剔除出报销范围,让人难以承受。尤其是,部分地区未出台明确的规范文件,以致有些医疗机构打着“协商收费”的幌子行天价收费之实。
这看似符合市场规律,实则让患者处于没有议价能力的弱势地位。对此,监管部门没有理由对其放任不管。
从这个层面讲,北京市出台规范文件,明确救护车收费标准,纳入医保报销范畴,且取消空驶费的做法非常必要。具体落实时,还应强制要求将收费项目和标准事前告知患者,或者在救护车内张贴收费标准,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患者向乱收费说不。而且,各地均应借鉴北京做法,加快改革步伐,让救护车收费更加科学、合理,体现医疗服务对生命的尊重,让医疗服务回归公益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