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胜诉带来公益诉讼及时雨

  近日,随着徐州市中级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鸿顺公司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服务功能损失共计人民币105.82万元,宣告全国首例开庭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一审胜诉,该判决结果在民众环保意识日益觉醒的今天,有着积极的意义。

  从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可代为提起公益诉讼,标志着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的“国家队”强势入场,随后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在全国13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试点工作,因此本次公益诉讼的首胜,对于翘首以盼中其他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指导,可谓带来了公益诉讼的及时雨。

  例如,基于水污染、空气污染的可散播性,污染结果发生具有延时性,对于环境损害结果的鉴定和评估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国家层面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缺失,是造成环境损害赔偿司法审判难的重要原因。而在该案的审理中,当地检察机关通过环境污染损害咨询意见所确定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为基点,确定了生态环境损害数额和赔偿费用,突破了以往公益诉讼的瓶颈,具有借鉴意义。

  因此,该案实现了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方案从无到有的具体落实。从诉前程序的调查取证,到督促起诉意见书的发放,再到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诉讼;从诉讼请求的提出,到庭审举证、质证和辩论,再到至赔偿责任的确认以及诉讼费用的承担,让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接受了司法实践的检验,也有利于对工作方案提出完善性意见,也将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举措。

  然而,此次胜诉并不代表着公益任务就已圆满完成,就可以鸣金收兵,其相关衍生问题依旧存在:

  其一,目前国家层面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尚未形成,而该案所出具的环境污染损害咨询意见不免具有区域性,在没有配套的司法意见衔接的背景下,其证据效力依旧可能存在争议。

  其二,虽然修复费用及服务功能损失已然计算出来,然而能否赔偿到位,相关污染能否及时治理依旧还有待跟进。在被告人具有赔偿能力和赔偿意愿的情况下,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督促或许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然而倘若出现特别严重的污染后果,被告人无赔偿能力或无赔偿意愿的情形时,仅仅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许于事无补。

  这也更加凸显出环保部门事先、事后监督,以及其辖区内企业监测数据动态公布的重要性。毕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目标也不应止于一场胜诉的名声,实现一场公益诉讼“及时雨”向法治视野下“风调雨顺”的转变或许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一段“人贩子当街抢小孩,无路人上前拦阻”的街头实验视频近日在微博上被大量转发,并在微信朋友圈形成刷屏之势。这段视频引起很大争议,部分网民为片子反映出的人心冷漠感到震惊,也有网民认为实验设计不合理,有哗众取宠甚至炒作嫌疑。(413日《京华时报》)

  @禹海君:值得追问的是,即使这种街头实验不会触犯隐私权和肖像权,可是实验者哪来的权力对路人进行人性实验?又是谁赋予了其道德裁判员的身份?毫无疑问,这种拿人性弱点做实验的做法必须受到谴责,毕竟,谁都不愿成为被他人用来做道德评判的实验品。

  日前,广州市交委、市交警支队第四次联合约谈滴滴、优步、神州、易到等网约车平台企业,要求企业“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运营服务,造成不公平竞争”。(412日《广州日报》)

  @郑渝川:有关部门所称的“低于成本的价格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形成了不公平竞争”,还涉及一个重要问题:出租车、网约车行业的成本是多少,合理成本又该是多少?出租车在网约车竞争态势下受到挤压,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与其说是网约车“排挤”的结果,不如说是因为网约车提供了多样选择,从而让出租车的短板暴露得更加明显。

  春季,各大高校又迎来游客参观高峰期,一些名校甚至变成旅游必去“景点”。随着大量的校外人员进入学校观光,学生生活学习也受到了一定影响。不少学校为应对这一情况被迫采取“限客”措施。(412中国新闻网)

  @桂全宝:高校校园作为一种特殊价值存在的场所,既担负着教学科研任务,又担负着公共文化传播与服务的社会功能。因此,在开放与否方面,必须做到兼而顾之,通过“有限”开放找到校园管理与服务社会的最大公约数,实现校园和社会的鱼水相亲、和谐共生。

  自321日起青岛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受理自学直考报名至今,只有7人通过审核、报名成功。可谓自学驾考应者寥寥。为什么?(413日《人民日报》)

  @朱永杰:驾考改革顺应民心民意,与时俱进,本该称道。但是,如果改革之后应者寥寥,那就应该思考原因在哪里。如果不反思“自学直考为何应者寥寥”,那么已经发生的“鲶鱼效应”将会昙花一现,驾考改革会因失败而让人民不满意、不高兴、不答应。

    

  在郑州街头,两年轻人暴揍环卫工,一群路人看不过去了,上去狂揍这两个人,两人跪地求饶。对此,有人觉得该出手时就出手!也有人觉得以暴制暴,不提倡!(413日《郑州晚报》)

  @张立:止暴不落入施暴之阱,是现代社会法治精神的要求。对待少年施暴之手,以理性之手加以还击,既能获得少年心志上的认同,也能制止施暴之手,岂不一举两得?而止暴者倘若能够做到这一点,也可省些力气,成为善良风气的有力搭台者。

  温州特大跨省拐卖儿童案告破,被拐卖婴儿多达27名。令人震惊的是,此案被告人中,竟有一名女医生李某,她曾在温州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工作,退休后被其他医疗机构返聘,经她之手被拐卖的婴儿就有4名。近日,温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其中2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412日《青年时报》)

  @卞广春:借职务便利谋利犯罪,相对于其他违法行为,有着更能破坏人们生活幸福的影响力。在“对人贩子要判死刑”的舆情下,对李某从事拐卖儿童这一丑陋犯罪更应严肃对待。

  有网络媒体统计,31省份都已出台推广透明后厨的措施。各地实施效果如何,透明后厨能否成为餐饮业标配并让大家吃得放心?北京标准号称“全国最严”,北京出台指导意见周年之际,为了回答以上问题,媒体走访了北京市食药监局以及推行透明后厨的主要餐厅。

  @毕舸:“透明厨房”的理想与现实隔着无数小作坊,这道命题的破解说难也难,说易也易。如果一次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就足以断送一家饭店的生存,同时饭店经营者也会被行业限入,甚至承担法律问责,责任就变得足够透明和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