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的法治期待

陈伟才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近年来,国家为鼓励创新,出台了相关的鼓励政策,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环境日益加剧,一些企业采取恶性竞争的手段,破坏社会创新的环境,打击了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值得法律界关注。体现在知识产权因人才流失而造成侵权情况突出,完整的人才队伍是创新的保障,如果企业的技术人员频繁被挖,且被挖的速度超过企业培养人的速度,就会对企业的创新带来负面影响。培养一名优秀员工大概需要510年的时间,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坚持自主培养人才的战略,但是自主培养人才经常被国内国外的企业以各种形式挖掘走。仅2014年,格力电器被挖走几百名技术人才,通过这个事件一方面证明格力技术的先进性,另一方面人才的非正常流失会带走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侵犯了企业的利益。集体被挖角会把企业带进更大的困境,比如珠海塞纳公司是一家打印耗材企业,因遭恶性竞争被江西的一家公司挖走了大量的销售人员、技术人员和财务总监,非法窃取该公司的商业秘密,生产并低价向老客户销售同类型产品,导致其一年损失两千多万元。虽然最后塞纳起诉,但是无法弥补损失,说明恶性竞争的情况在法律上保护是不健全的。

  国家在破坏创新环境的恶意竞争行为的管理上,相关的法律制度是滞后的,因此建议国家完善法治建设。

  目前侵权行为屡禁不止,对于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是不够的,据相关统计,中国专利成本侵权的维权周期大概要35年,赔偿额度平均是58万元,而美国每年专利侵权方面的赔偿平均是800万美金,近几年专利侵权赔偿额度高达6亿美金。

  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维权周期长、维权成本高、惩罚力度薄弱,导致违法成本低。近年来,格力电器就商标侵权进行了30多起诉讼。据统计,每年查到的假冒格力电器商标的货值将近3000万元,专利被侵权的损失额达到每年35亿人民币,并且现在的专利诉讼周期长,产品有可能已经退出了市场,有可能获得了诉讼赔偿也没有任何意义。比如睡眠曲线专利案件,这些官司很多时候打起来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在员工的内部管理实践上取得良好的效果。公司从总体的人才管理到车间的车辆、人员管理等一系列制度都有严明的考核和不折不扣的落实,这些对于治理侵权行为都很有借鉴作用。同时也呼吁加强社会舆论对于侵权行为的监督,建立诚信平台,实名曝光侵权人和侵权企业,使他们名声扫地,在市场竞争中没有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