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凭证明买汽油治标不治本
近日,媒体报道,湖北武汉市457家加油站已全面实行散装油销售实名登记,单位或个人购买散装汽油,需出示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对日常生产、生活中确需散装购买汽油的单位和个人,由购买人到从事生产、生活活动所在辖区派出所申请购买散装汽油证明。辖区派出所核实购买人的实际需要和身份情况,登记购买人身份信息、购买数量。
厦门公交纵火案发生以后,厦门曾对加油站进行管控,要求个人罐装购买汽油,必须先申请、打证明,实行“实名制”登记。如今,武汉为推进“平安单位”建设,也对购买散装汽油进行管控,要求购买散装汽油者出示身份证与派出所出具证明。且不说严厉的加油新规增加了加油站负担,给真正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市民与农民带来不便;更值得追问的是,买汽油开证明,能一劳永逸解决安全问题吗?在笔者看来,此举只是决策者一种想当然的安全管理思路,是缺乏决策智慧的表现,不仅治标不治本,而且问题一大堆。
从菜刀实名制、租房连坐制,到口罩实名制,再到汽油实名制,为了化解社会矛盾,相关决策者拍脑袋想出了许多头痛医脚式的管理方法,不仅收不到预期的效果,还给民众带来新的不便。一味围追堵截不如科学疏导、智慧应对,对此除了加强技术防范以外,关键要化解社会矛盾,为民生服务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