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在线教师”禁止不如利用
最近,微信朋友圈流传着一张在线辅导老师的课程清单,惊呆了很多人:2617名学生购买了一节单价9元的高中物理在线直播课,据透露,扣除20%的在线平台分成后,该老师一小时的实际收入竟然高达18842元。而当下火热的网络女主播,除去各种分成后,3~5小时总收入也就在15000~30000元左右。
“在线教师收入超网红”让人大跌眼镜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的担忧:在线辅导如此高薪,会不会吸引在职中小学教师兼职“捞金”呢?近年来,各级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去年教育部还专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虽然相关规定没有明确将在线辅导列为有偿家教,但在线辅导平台是校外机构搭建,如果老师在上面授课,必然会从中获得收益。根据规定“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可见,在职中小学老师不能从事收费的在线辅导。
不过,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一直以来都是知易行难,屡禁不止。禁止教师网上捞金,恐怕也会重蹈覆辙。与线下辅导相比,线上辅导更为自由,给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监管带来了不便。
事实上,有偿补课禁而不止,本身就值得反思。这背后,固然有教师逐利的动机驱使,但同时更有学生求知的现实需求。存在即合理,不少学生热衷于上网购买课程,不只是因为其价格便宜。作为新形态的教学方式,在线辅导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效率比较高,学生在线上课,看不懂的地方,可以随时回放去多听几遍。其次,很多人同一时间学,学习气氛好,有带动作用。此外,线上老师多,可以随时换老师,更换成本比较低。
在这种情况下,对“在线教师”一味喊打,未必能够取得好的效果,很可能让禁令沦为空文。与其这样,倒不如正视和利用“在线教师”这种形式,积极探索建立公益化的在线平台,推动教育教学的创新,有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