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遏制“山寨社团”乱象尚需对症下药
经社会公众举报,民政部日前核查后公布了第二批“山寨社团”名单。根据我国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相关规定,在内地成立社会组织,需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媒体从民政部了解到,大量“山寨社团”为了捞钱敛财,通过发展会员、成立分会收取会费,发牌照、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等,有些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
此前,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曝光台首批公布了包括“中国公益总会”“中国担保协会”“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在内的203家“山寨社团”名单。民政部透露,《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这部即将出台的法律将对此类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管,对涉嫌犯罪的行为予以打击。
眼下,“戴着市场的帽子、舞着政府的鞭子、坐着行业的轿子、拿着企业的票子”,是不少行业协会的真实写照。此次曝光的“山寨社团”,未经批准擅自成立并开展活动,或虽经批准成立,但以巨额盈利为主要目的,依然属于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
“山寨社团”之所以横行无忌,究其原因,无外乎是以下痼疾使然:一方面,是主管部门权责不清,让“大家都能管”沦为“大家都不管”。如此前频频曝光的中国营养协会、世奢会等社团骗局,无一不是钻了职能部门相互推诿的空子;另一方面,主管部门的信息公开尚未完全到位,让这些沽名钓誉的“山寨社团”得以瞒天过海,浑水摸鱼,尤其有关部门处罚点到为止,行骗的风险不大,敛财的空间却很大,如此,“山寨社团”必然会无所畏惧。
事实上,目前一些“山寨社团”之所以屡禁不止、屡打不掉,很关键的问题就在于通过这样的组织,相关方面可以获得巨额利益。而这种巨额利益的背后,还有着供需双方的巨大内在需求作支撑,一方愿出钱等获得虚名,以此作假获利等,另一方能够、愿意为需求者提供相关需求,并获取利益。因此,曝光、关掉“山寨社团”,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还要彻底断掉相关的内生需求,铲除“社团经济”滋生的土壤。一方面,“山寨社团”存在的社会基础,在于传统行业协会承接政府精简的权力,进而培育出来的权钱交易市场,因此,去行政化是治理“山寨社团”乱象的首要之义。虽然,民政部出台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但社团去行政化的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另一方面,从已曝光的“山寨社团”看,多数都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国字头字样,只要山寨协会依附的牟利机制还存在,利润驱使的动力总有方法绕过监管的樊篱,兴风作浪。因此,终结“山寨社团”的关键,还在于大力改革,斩断行业协会与行政的关联。就当下而言,除了来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假治伪外,更应从源头上抓起,消灭“山寨社团”还得靠让社团回归本义才行。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社团信息网上公开和查询渠道,加紧有关立法、实现依法治理,扶持一批公信力强、影响力高的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等方面真正发挥好作用,满足市场的合理合法需求;另一方面,在促使合法社团合理发展的同时,消除“山寨社团”的蔓延空间,对于一些已经曝光的“山寨社团”,按照规定还是需要进行取缔、非法财产没收,严重的还要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刑责追究的。也就是说,只有多管齐下,才能消除“山寨社团”的滋生土壤,为行业协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进而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其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行业自律组织,而不仅仅是充当政府的代理人角色。换言之,当所有社团都不再靠行政权力来吃饭,自然就倒逼其通过公信力来赢得市场。在此影响下,行业协会和社团才能够走向专业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