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告官”增幅18倍彰显法治大势
2014年岁末,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在沪成立,至今已运行满一周年。媒体记者日前走访了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的上海三中院,并了解到在这一年中,上海三中院所受理的上海市政府成为被告的案件有242件,而2014年上海全市法院系统中,告市政府的案件仅为13件。
从2014年的13件猛增至去年的242件,上海市“民告官”案件的18倍增幅,着实能够吸引观瞻者的眼球。解读这一数字落差,人们或可从两个层面感知其背后的可喜变化,一是体现了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靠法理事的法治思维增强;二是彰显了民众依法维权、诉诸法律讨说法的社会公信力提升。这当不失为对实施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要性与成效性的肯定与诠释。
品读18倍增幅,不能只从简单的数量增加理解,而当从法治意识觉醒、维权渠道畅通、民众诉求释放、法治环境改善的更深层次考量。而促成这种由堵变疏的良性态势,当推“跨行政区划法院”的创建首功。去年底经中央批准成立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其试点阶段的主要审理范围就包括以市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所谓“跨行政区划”,就是为了打破区域间分割,规避地方保护,排除各种干扰,保障司法独立,破解立案难、审理难和执行难等司法困局。这势必会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人们对官官相护的担忧,唤起社会对司法公正度的信任。18倍的“民告官”增幅,就是对法治意识回归、司法公信力提升的现实佐证。
构建法治社会、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全民学法、守法固然重要,但让人民打心眼里“敬法”“信法”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为了展示司法公正的良好形象,消除人们权力杯葛和金钱染指的疑虑,上海三中院实施了一项特殊的“法律释明”。即庭审开始前由审判长告知双方当事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诉讼各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通过法院外部或内部人员干预案件审理,如有通过关系打招呼、递条子的此类行为,法庭将记录在案并向其他当事人公开,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这既是对防止权力干预的告诫,也是对规避人情浸染的自警,更是对确保司法公正的宣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践行。为了充分保障涉案双方对司法审判结果的知情权,进而提升践行案件判决的自觉性和执行力,上海三中院还特意增加了一个彰显人文关怀的工作细节,即审判长在宣判后,主动向涉案双方解释裁判理由,而且要用“通俗的语言”,让当事人明白判决的法律依据。其目的就是要对那些相对专业的司法用语施以大众化的“白话”解读,以求解疑释惑和规避可能发生的歧义性认知。
从跨行政区划法院首创,到司法实践中富有改革创意和体现以人为本的惠民举措,其最大的积极效应就是对法治社会环境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