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扣留专项资金源于法律底气不足
因为检察院的一次例行检查,一笔高达881万元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却被陕西府谷县财政局以“检察院正在调查,害怕出问题”为由一直扣留。府谷县检察院表示,当初只是例行检查,并未立案。记者采访此事后,1月18日,府谷县政府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原则同意拨付8户企业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目前这笔奖励资金的拨付工作正在进行当中。而对于企业负责人怀疑资金被挪用、财政局不作为等,府谷县政府未作出回应。
根据有关规定,专项资金就得专款专用,就应依照程序尽快拨付使用。而且,部分专项奖励资金有着福利和救济性质,对企业的盈利及持续运营至关重要,资金拨付的早晚,几乎可以决定涉事企业的生死存亡及职工的生存问题。而因为检察院调查过此事,就心存顾虑,恰恰反证出有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到位,不尽责的地方以至于带来履职风险,缺乏直面监督的法律底气。这也说明,职能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必须坚持底线,做到依法行政,只有如此,才能不惧怕调查,不害怕出事。
以不作为应对调查,以不作为规避风险现象的存在,还说明在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方面存在漏洞,难以有效遏制不作为现象。对此,有必要完善监督机制,及时问责不作为和消极履职行为,牢固树立不作为也是违纪,不作为也会犯罪的意识。同时,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明确履行职责的边界、程序和期限,增强有关部门敢作为,敢接受监督的担当和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