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家人社保卡获刑呼唤制度完善

  患有高血压的邹某,让女儿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双双被判刑。17日,诸暨市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邹某、周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浙江诸暨市法院判决的首例冒用社保卡案,给有些人敲响了警钟。

  社保作为国家给予公民个人的保障性福利,理应遵循一对一的原则底线,不可随意转借他人或被冒名使用,邹某母女冒用家人社保卡的行为,显然背离了相关的制度规定。但由此将其以诈骗罪责罚,却引发了许多网友的同情与不解,而舆论指向多聚焦于医保制度本身的操作漏洞。

  邹某母女因诈骗罪获刑,其看点并非只是冒用了老周的社保卡,而在于其将11376.64元的医药费予以报销。也就是说,患有高血压的邹某并非使用了老周的社保卡个人账户买药,而是张冠李戴地侵占了本属公共财政的医保资金。而导致这种冒用与流失的缘由,就是医药费报销制度存在的操作性缺陷。

  现在的问题是,在无需本人亲往药店实名购药的情况下,如何把控好药费“报销”的环节,需要以制度性的完善堵塞漏洞。尤其是在医药分家、分级诊疗,药店将成为患者就医后取药的合法选择的医保新常态下,严格药费报销,防止跑冒滴漏,确保物尽其用,着实需要更具科学严谨、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周延性制度设计。

窥测此案,让邹某产生冒用丈夫社保卡想法的诱发因素,当缘于其本人医保报销比例偏低的客观现实,堵塞冒用社保卡“诈骗”事件发生,能否考虑对公民医保实施不分人群、不设等级的“统一”报销比例,为医保制度的显失公平釜底抽薪。邹某母女因诈骗罪获刑,的确为那些希冀钻制度空子、占公家便宜之人,敲响了克制欲望、遵章守纪的警钟,但也折射出医保制度本身存在的管理短板。建立彰显公平、普惠民生、科学有序、便于监督的医保管理机制,当为大势所趋、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