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倒追”制度让领导责任不再缺位
日前,河南省政府决定,将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考核对象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倒追”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
领导干部作为一个部门或者一个地方的“统帅”和“灵魂人物”,就是这个地方和部门的权力中心,当然也应当成为责任的中心,自然对本地区、本部门全面建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下属犯错,盲目决策,损害行政机关公正形象,损害群众利益,要承担责任的不仅仅是直接责任人员,主要领导也应负管理不严、决策失误的领导责任。实行责任“倒追”制度让领导责任不再缺位,符合从严治官的原则,是贯彻“责权利结合”,落实“三严三实”教育的有效举措。
实行责任“倒追”制度,在领导干部的头顶高悬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给权力套上笼子,给社会正义增设了一道“保护阀”,这样才能让权力者“如履薄冰”地慎用权力,时刻牢记自己身上所肩负的担子和责任,严于律己,从严管理,科学决策,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