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份证注销漏洞应如何“亡羊补牢”
各地公安部门发现,不少丢失、被盗二代身份证并未自然消亡,而是被不法分子非法收集,几经倒手后用于犯罪。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将于年底前建立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最大限度防止丢失、被盗身份证被不法分子冒用。
如今,公安部着手建立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终于迈出了“补牢”的实质性一步,冒用他人身份证的不法行为有望在管理系统的火眼金睛面前现出原形。不过,仅依靠公安部一家,并不能完全杜绝身份证冒用,在管理系统的技防之外,更需要厘清责任的人防。
再严密的机器也是人来操作的,有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国外,如果银行对冒名顶替开卡的行为把关不严,银行会受到严厉惩罚。我国法律也需要做出相应规定,明确基层用证单位查证不严、导致身份证被冒用需要负哪些责任,倒逼有关方面切实负起“人证一致性”审核的责任。
再者,叫卖和冒用遗失身份证的违法成本低,违法风险小,也是亟待消除的隐患。现行《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这里面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冒用他人证件处罚力度过轻,与产生的非法获利和带来的社会危害不成正比,难以起到震慑作用;其二,遗失的身份证都是真实原件,并非伪造证件,对“二代身份证黑市”的打击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有关部门需要从法律层面堵塞漏洞,提高违法成本,填补法律空白,加大对贩卖使用身份证产业链的全方位打击,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