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队伍需要“德才兼备”者
最近,“法官辞职潮”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对此,北京市多个城区下发了关于辞去公职的有关要求。在“公务员辞职热”的背景下,法官辞职在一些人看来似乎正常。然而,仔细推敲,背后实则反映出法治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
有人说,法官不仅工资低,而且工作繁忙,辞职可以理解。但我们不禁要问,既然如此,法官们当初为什么要进入法治队伍?为什么以前不辞职?
答案很明显。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反腐败和党风建设方面抓紧、抓严了。如此,包括法官在内的公务员们“油水”“隐形福利”没有以前多了,生活更加拮据了。
在全面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大背景下,如何建设一支优秀的、可靠的法治队伍,成为时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这个标准同样适用于法治队伍建设。一个可靠的、经得起考验的法治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保障。
打造一批高素质的法治队伍,“职业准入”是源头,也是关键。截至去年9月,我国有64万人通过司法考试,其中超过半数从事法律职业。作为法律职业准入的重要关口,司法考试完善相关机制,以便能吸纳“德才兼备”的人才,减少“浑水摸鱼”者。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在招录人才、提拔干部时,更要严格把关。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工作累、工资低”的确是一个现实问题,适当提高法官工资待遇符合人才市场规律。
“做人要有人品,当官要有官德。”在法治队伍建设中,严把“官德”,是法治队伍“三化”建设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