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段祺华:提高法治教育地位
本报讯(记者汤瑜) 今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段祺华在其提案中指出,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提高法治教育地位。
作为一名从业近30年的执业律师,段祺华认为,中国现在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仍不显著,不少群众对于法治的认知甚至还停留在权威统治时期的程度。“推动依法治国首先需要有具备法治意识的群众基础,而这一点正是我国目前所缺乏的。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提高法治教育地位。”他说。
对此,段祺华认为,要以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教学目标,在普通中小学教育和普通高等院校教育中设置法治必修课,与思想政治必修课并行;此外,在条件成熟时,还可以考虑将法治内容列入升学考试范畴,来提升各阶层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
目前,中国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整体上还是从理论基础方面培养,对依法治国的宣传也仅集中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理念方面,缺乏体系化和专业化的教育与培养,使得法治教育在学生求学阶段没有系统机制。
段祺华认为,一方面,法治必修课应当以宪法、民法等现行有效的基本法律为主要教学内容,只有正面认可并理解法律条文之后,才能对法治有切实的认知和体会,从主观上认识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必要。另一方面,在编著法治必修课的课程内容时,也应当根据不同年龄层学生的学习和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地编排,提升法治教育的效用。
另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方面,还要创新法治宣传途径。
段祺华认为,文化媒体的传播能力不容小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节目资源总体上比较匮乏。政府应当鼓励有条件的民间资本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中来,提高文化媒体法治宣传途径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