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改琴:女性权益保护中的个人责任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家庭暴力是社会的隐痛,如何保护妇女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是女性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

36日,全国政协委员张改琴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两天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中国第一个全面的反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这是非常好的举措,不管怎样,现在是有人报案就有人管,而此前是一定要造成严重后果才会有人管。这是个重要的变化。”张改琴说。

但如何去管,张改琴认为要做两个方面的努力:包括提高女性素质和法律作为保障。张改琴说,女性素质仍有待提高,家暴的成因有时很复杂,女性把握不好生活、家庭的分寸,即使只是简单的吵架也很容易造成严重的后果。提高女性素质,包括提高女性的文化水平、提高女性讲文明、讲道德的能力,女性更应自尊自爱。此外就是法律来保护,让张改琴欣喜的是:下半年中国第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有望提交审议。“反对家庭暴力,专门立法反映国家对弱者的关心,使用立法的形式来申明,家庭内部、家庭成员之间也不允许暴力行为。”

“女性本身素质要提高,这是个人的责任;法律保护,这是国家的责任,组织的责任,缺一不可。”张改琴委员建议:从小学开始,就应该使每个人都知道,女性的权益是什么,女性的权益如何去保护。集全社会合力,加强反家暴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教育和指引功能,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