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命的誓言:以公正捍卫人民对法治的信仰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这一条永恒不变的原则,在2014年初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被重新诠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会议上强调,“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习近平指出,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无论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还是“四个不允许”,都将坚守公平正义细化到极限。
在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的过程中,“四个不允许”所列举的情况确实存在,且影响深远。尤其冤假错案,更是对政法战线所坚守的公平正义的一次次严重挫伤。虽然大多数坚守在政法战线的人都在恪尽职守、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但少数的错误之举会轻而易举地击溃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韩非子·喻老》中说:“知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炽焚。”英国哲学家培根在《论司法》中也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司法若不公正,法治就将名存实亡,何谈法治信仰一说?失去了人民的真诚信仰,法律的权威也就丧失了,法治的生命线也会随之崩溃。
庆幸的是,无论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还是2014年初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都让政法战线有了明确的改革任务、目标,也有了坚定的改革态度。
不仅如此,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让一系列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展示在人们面前,既提出了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的五大原则,也敞开了依宪治国、依法执政的落实平台,为打造法治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比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等等。
而事实上,2014年,我们的政法干部确实“蛮拼的”。政法战线新风不息,正义的欢呼不断:念斌案、呼格吉勒图案……达两位数字的改判案件,让我们看到了司法人员勇于承认错误、敢于直面问责的决心;北京、上海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的设立,最高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划巡回法庭的设立,让我们感受到司法机关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恒心;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六大评判指标的普及和实践,让我们领略到司法机关掀开遮阳板、不畏监督的信心。
每一个冤案得以改判、每一次改革得以实现,都意味着法治中国建设前进了一个刻度,也是中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个内在的推进。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我们要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全面深化改革,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必须坚决扫除各类司法潜规则,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公平正义让他们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以公平正义捍卫他们对法治的信仰。
这是政法战线的责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时提出,政法机关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
责任不可推卸,更要勇于担当。就在2014年年末,浙江省32名新任职检察官面对国旗和宪法集体宣誓,今后他们要“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这,将成为政法战线的新常态。
当然,常态既然确立,最重要的是继续,继续坚守、继续完善。而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新年贺词中也再次提出要求——“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