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期正式施行。《规定》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辖,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可以将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5年3月底,我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已达1.26亿户。个体工商户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利益诉求也多元化。个体工商户中既有小本经营、养家糊口的“小商户”,也有颇具规模、实力较强的“大个体”;既有默默无闻、执着坚守传统行业的饭馆超市,也有特色经营、积极开拓新兴领域的网店微商。
从身边的“网红”早餐馆,到网上代购小店;从小本经营的“小商户”,到初具规模的“大个体”,如今在线上线下,活跃着很多个体工商户。他们为社会提供便捷服务和优质商品,是百姓生活直接的服务者,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既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之举,也是解决个体工商户所面临困难的对症之策。
个体工商户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参与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此次出台的《规定》亮点之一,就是解决了“个转企”难题。明确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变更登记方式转型为企业,保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名称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供便利。在过去,个体工商户想要转型为企业,需要先注销、再设立。新设以后,原来的名称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等都无法保留,商誉无法延续。现在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可以直接进行变更登记,最大限度维护了经营要素的延续性,为个体工商户成长为“小巨人”“独角兽”拓展更大空间。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经济的“细胞”,其活跃度影响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成色,要做大做强个体私营经济,就必须进一步明确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纾困和培育、活力和秩序,明确政府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的职责任务,并提出具体帮扶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把生意做得更远,把手艺传得更广,共享统一大市场建设带来的丰硕成果,从而有效地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稳定可预期的经营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