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重在精细化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教育部强调,学校应设校内公共电话、班主任沟通热线等途径,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2月1日新华网)

  随着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的普及,很多家庭都为中小学生购置了智能手机,用于外出联系或辅助学习。但智能手机进校园的确给学生学习带来了负面影响,甚至成为降低学习成绩、诱发学生攀比心理的元凶。正如媒体报道,学生上课、下课、自习、走路、吃饭无时无刻不在玩手机,对手机的依赖已经成为不得不重视的问题。一些学校为治理该现象费尽心思但收效甚微,甚至激发学生、家长与学校、教师之间的矛盾。因此,教育部出台规定,限制手机进校园是一项非常有益的举措,有着非常迫切的现实意义,让之前部分学校禁止手机进校园的做法找到了依据。

  在校园禁手机这个问题上,如何在学校管理、教师权力、学生权利之间找到平衡点,妥善处理各方诉求,是不得不考虑的议题。从法理上讲,手机属于家长为学生购置的财产,学生享有使用权和支配权。而且,既然家长为学生购置了手机,实际上就是默许其使用手机。那么,要禁止此类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就可能面临来自家长和学生的反对与压力。此外,在大部分学生使用智能手机的背景下,由学校统一保管会不会增加学校和教师负担,也是应予考虑的问题。如果一些家长不予配合,还有可能将不满情绪指向教师,进而让其心存忧虑,难以应对。

  对于学生而言,智能手机无异于“移动网吧”,其危害无需赘言,限制手机进校园迫在眉睫,重在精细化管理。早在2018年8月,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中就提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因而,有必要制订统一的操作细则,将“禁令”执行到位,落到实处。如应由学校或者教育主管部门成立专门机构或安排专人统一管理,负责与家长沟通,负责筹划手机保管事项等,而非将该任务推向一线教师。同时构建科学的手机保管机制,让家长和学生放心地将手机交给学校。应设立私自携带手机的“惩罚”制度,打消一些人的投机心理。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解决家长与学生的联系需求。通过多个配套举措,把好政策落实好,进而获得多方支持,形成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的合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