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检察机关发布危害食药案件集中管辖检察报告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协同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共同发布2015-2020年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集中管辖检察报告。
6年来,三分院和上铁院共受理食品、药品类批准逮捕案件317件556人,审查起诉案件384件716人及两家单位,提起公诉308件513人及13家单位,受理食品、药品类二审上诉、抗诉案件67件140人及两家单位。两院的食药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分别提升为75%和98.28%,缓刑适用率约为38%。判处罚金总金额高达5677.26万元,其中在分院办理的案件中,判处一倍以上罚金案件12件,占比52.17%。
报告显示,上海市危害食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具有四大特点:一是罪名集中于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及伪劣产品罪;二是犯罪对象呈多样化、新型化趋势;三是犯罪方法组织化、链条化,体现跨区域特征;四是犯罪行为线上化、隐蔽化特征显著。
上海检察院三分院作为上海市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主要办案机关,高质量办理了“婴儿奶粉案”“网红面包案”“日本牛肉案”“上海疫苗案”等一批在全国、全市有影响力的案件。该院和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还共同牵头成立上海市检察机关食药品环资核心办案团队,专办涉食药品安全的大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上下联动,形成打击合力。
此外,上海检察院三分院与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加强工作联系配合的备忘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资源和案件信息、专家库等资源共享,探索上海市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办案为主、区检察院负责两法衔接、立案监督和综合治理的协同执法机制,不断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