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举办“公共卫生事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由上海市法学会指导、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主办的“公共卫生事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学术研讨会召开。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 “基于公共卫生事件的合同履行障碍与消费者保护”“公共卫生事件背景下的数字经济发展与消费者保护”“公共卫生事件对经济格局的冲击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等议题展开讨论。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处副处长谢正豪介绍,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了消费活动的正常进行,因无法履行消费合同引发了大量纠纷。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和消费者均非过错方,不宜僵化地适用违约责任,而应当根据现实情况适用不可抗力条款,兼顾双方的合法权益,运用多重方案化解纠纷,比如延期履行合同、变更合同内容、提供特殊优惠等。
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周杰普表示,本次研讨会紧密契合新冠肺炎疫情下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研究会将持续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