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马路低头族开“罚单”很有必要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一些“低头族”无视交通安全,通过路口或横穿马路时只顾看手机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屡见不鲜。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明确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违者将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1月1日中国青年报)
事实上,天津对过马路玩手机开具“罚单”之举并非全国首例。此前,浙江、河南都对过马路玩手机的行为出台相应的处罚规定。虽然处罚只有警告或10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但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这不仅是对行人过马路玩手机行为的一种处罚,更是一种法律提醒,呼吁广大行人要自觉做到安全、文明过马路。
有调查表明,玩手机过马路的行人闯红灯概率比普通人高4倍,且横穿马路所用的时间也比正常人多出2秒。低头看手机时,平均视野只有正常走路的5%,边过马路边玩手机的行人在视觉上只能对附近3米至5米内的障碍物做出判断,平均步行速度也会因此减慢16%至33%。看清一条短信最快需2秒,当机动车以时速60公里行驶时,2秒便可开出33.3米,此时若行人注意力集中在手机上就不会注意到行驶过来的车辆,也就无法及时做出任何判断,使得事故发生的概率比正常情况下高出好几倍,后果可想而知。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全世界每年有超过27万行人死于路面交通事故,而行人走路时玩手机分散注意力被认为是重要原因之一。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行0.04人却错误地认为,过马路玩手机不碍事,过马路玩手机的现象逐渐增多。
斑马线并非“安全线”,特别是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交通状况更是瞬息万变。天津出台规定对过马路玩手机“开罚单”,意在呼吁每一位行人在过马路时切莫因为玩手机而忽视了安全,也告诫每一位行人走路不当“低头族”。这既是对他人生命安全和通行权益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和家庭的负责。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立法研究,借鉴天津的好做法,让过马路玩手机“罚单”成为一种常态,形成威慑力和约束力,引导人们文明、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