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司法解释 助力民法典实施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完成司法解释清理和首批司法解释新闻发布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贺荣表示,最高法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制定,急用先行、重点推进”的原则,制定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于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施行。新的司法解释主要涉及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民法典担保制度、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建筑工程合同、劳动争议等方面。同日,最高法发文决定废止116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民法典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它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涵盖了经济、民生、文化、生态环境等各个领域,为人民权利和公共利益提供了坚实保障。而对相关司法解释的“清旧规”“立新规”工作,为民法典的顺利施行铺平了道路,避免了因各种司法解释过多过乱导致在审判实践中难以检索、无所适从的尴尬。

  民法典颁布实施之前,我国对社会主体民事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各种法律法规。但是,一些法律条款只是概括性、原则性地规范某个领域的某项民事行为,而审判实践中需要面对纷繁复杂的纠纷和诉求,审判机关必须根据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地对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精细化解释,以此作为处理纠纷的依据,作为公众从事民事活动的重要参考。

  可以说,凡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都有相应的司法解释、答复等规范性文件。这些司法解释时间跨度长、涉及领域多,且可能存在相互冲突的地方。一些旧的司法解释可能已经被法律所吸收或被新的司法解释所替代。尤其是,民法典施行后,很多司法解释所依据的法律或法律条文被修正、替代。如果不及时对这些司法解释进行清理、废止、立新,既可能让裁判者在处理纠纷时无所适从,有损裁判严肃和法律权威,更会让人们在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对相关法律风险难以预判,对民法典的有效施行形成阻力。

  据报道,民法典颁布以来,最高法对591件现行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与民法典规定一致的共364件未作修改、继续适用;对名称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共111件;决定废止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116件。在民法典施行之际,对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规模、系统的梳理、清理、修正是确保民法典顺利施行的应有之义,是提升民事案件裁判质量,促进类案同判的关键所在,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最高审判机关统一法律适用的担当之策。

  “法与时转则治”。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就能够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