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庭审总量破千万场

最高法已就庭审直播制定司法解释

  本报讯(记者王涵) 近日,江苏省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起诉人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王玉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这标志着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庭审总量突破1000万场。

  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9月中国庭审公开网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500多家法院接入该网,近30万名法官开展过网络庭审直播,访问量达300多亿次,单场庭审最高点击量达9000多万次,成了全世界最大体量的庭审互联网公开平台。

  “这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突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燕表示,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庭审总量突破1000万场,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勇于自我革新、自觉接受监督的决心,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期待。“庭审公开也成为普法的重要渠道,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欢迎。”方燕说。

  “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把庭审互联网公开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抓紧抓实。”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赵晋山介绍,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自2016年7月1日起要求所有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均通过互联网直播。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引领示范下,各级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契机,积极推进庭审直播工作,结合实际开展探索创新。江苏等地法院坚持“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推动所有案件、所有法官、所有法庭全覆盖。

  “我们始终注重收集当事人、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所反映的问题,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及社会各方意见建议。”赵晋山表示,针对有关人士提出的庭审直播带来的隐私权保护等问题,最高法正在着手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划定庭审直播的案件范围,进一步对庭审中涉及的公民隐私权和商业秘密等依法妥善进行保护,并加强对未成年人、被害人、证人等特殊主体的保护,努力在司法公开和维护公民隐私权、企业商业秘密之间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