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武器铲除网上“特供”商品

  近期,部分电商平台出现以拼音缩写等“暗语”方式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销售、宣传商品问题,扰乱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底。(11月2日《法治日报》

  市场监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清理整治“特供”“专供”标识工作,近年来多次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滥用“特供”“专供”标识违法违规行为得到遏制。但是在职能部门持续强力监管之下,有些经营者为提升商品销量,或将普通商品,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卖出高价,仍然以“特供”“专供”为卖点,不断翻新花样,采取更为隐蔽的手段逃避政府监管,其中尤以在电商平台上采取拼音缩写、汉字谐音等“暗语”方式使用“特供”“专供”标识销售、宣传商品的问题更为突出。

  毋庸讳言,虚假的“特供”“专供”已经对消费者构成消费欺诈,对竞争者构成不公平竞争,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国家法律,严打假冒“特供”非常有必要。

  据媒体查询某些电商平台发现,目前市场上出现的所谓“特供”“专供”产品呈现出以下特点:在标识内容上出现许多新花样,变相使用“特供”“专供”等拼音标识;鱼目混珠,明明是销售给普通消费者的、大批量供应的,却谎称是“特供”“专供”产品,少量供应。而且,这些使用“特供”“专供”标识的主要商品有饮料、白酒、啤酒、酱油、醋、月饼等。虽然有的商品没有标称“特供”“专供”字样,却以“国宴用油”“钓鱼台月饼”“国宴用醋”等词语促销,属于“打擦边球”的行为。因为利用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为商品背书,是公平市场所不能容忍的。有关部门要依法开展对网络销售商品信息和互联网广告宣传信息的清理整治工作,加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党和国家机关形象,进一步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同时,要从遏制“特供”需求上下手,严厉打击惩处各种追求“特供”的特权享受,让“特供”商品彻底失去生存土壤,营造健康、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