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基准尺”为师德师风建设划出“禁区”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近日,北京市教委印发《北京市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称《基准表》),为教育行政执法划定了“基准尺”,更好地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一直以来,“德才兼备”都是各行各业人才选拔的标准。教育行业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重任,作为国家教育实施的主体,教师更是要具备较高的道德素养,人民教师必须立德垂范、为人师表,才能履行好自身“立德树人”的使命。但在现实中,个别教师出现了种种“德不配位”现象,引发社会热议。例如前一段时间,某地一老师因在毕业典礼上没有收到学生赠送的鲜花而对学生谩骂。《基准表》的出台,正是对现实问题的一种精准回应。此次,北京市教委印发的《基准表》,对相关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了更新和细化,为师德师风建设划出了不可逾越的行为红线、禁区,具有重要意义。

古人说:“师者,人之模范也。”中国素有尊师重教的优良文化传统,在众多的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中都提到了教师的重要性,如辛勤的“园丁”、无私的“蜡烛”以及“人类灵魂工程师”等,这些都是对教师这一行业的称呼。在学生眼里,老师是“吐辞为经、举足为法”。由此可见,教师在学生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言一行都给学生以极大影响。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青少年时期正是个体性格、三观、思想发展的重要时期,与之朝夕相处的教师是他们学习上的长者,也是生活中的朋友,更是人生中的引路人。教育工作者不仅仅要传道授业解惑,也需要担负起学生道德情操、人格塑造的重任,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如果说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那么,教师队伍建设则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基础工程。新时代,广大教师要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基准表》的出台,正是对于时代发展的一个呼应。以《基准表》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我国教育教学水平,使教师发挥“人类灵魂工程师、人类文明传承者”的天职,担负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

期待《基准表》能够真正发挥出应有的“基准尺”效力,不仅仅是对教师行为进行规范与警示,更重要的是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