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超前教育” 关键是纳入“减负”管理

在日前召开的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广州市幼儿园条例(草案)》提请审议,拟禁止幼儿园超前教育。(82日《南方都市报》)

如今,“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已经成为许多家长的座右铭,超前教育成为不少家长的选择。暑期超前教育愈演愈烈,已蔓延至多个年龄段。尽管超前教育方式在社会上饱受诟病,但丝毫不影响幼儿园和家长“超前”的心态和行动,甚至“超前”成风,且这股风愈刮愈猛。

立法禁超前教育,关键是纳入“减负”管理。事实上,所谓的超前教育,绝不等同于早期教育。任何早期教育的目的,都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因此,教育部门应担负起学期教育的社会责任,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减负”管理,坚决向超前教育说“不”。要加强对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监管,当好家长的参谋,引导幼儿园和家长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教育方式,不拔苗助长,不搞一刀切,根据孩子不同年龄段的心理、生理特点施教,让孩子们学得快乐、学得有趣、学得有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