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被撞死主人反赔钱的警示意义

近日,江苏苏州张家港钱先生在开车时,一条金毛犬突然从马路旁的绿化带里冲出来,钱先生驾车躲避不及,直接将狗撞飞在路面上。金毛犬随即被送往宠物医院治疗,最终因伤势过重死亡。该起事故缘于狗主人对狗“放纵的自由”,警方判定狗主人王某负全责。王某不仅失去了宠物狗,还要赔付7万元的车辆维修费用。(66日《华商报》)

面对这样的判定,很多网友感到意外,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以后,又纷纷为交警的判定叫好。交警之所以对这起事件做出如此判定,最关键的就是基于狗主人“遛狗不拴绳”这一事实。因为根据江苏省相关规定,车辆与宠物犬只等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因未拴系牵引或者牵引不当引发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实也不只是江苏,全国大多数地方都出台了内容大体相同,仅是在具体表述上略有区别的管理规定,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约束公众养狗的行为,引导和督促公众文明养狗。

不得不说,这件事的发生,尤其是交警对事故各方责任做出的判断,对所有养犬者都具有警示意义——因为交警对这件事的判定,释放出一个明显的信号,那就是一定要文明养狗,养狗行为一定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规定、规章制度,否则一旦自己饲养的宠物狗引发各种事故、纠纷,导致他人合法权益受损,那么作为狗主人将付出沉重代价。

狗被视为人类的伴侣动物,所以全国各地并没有完全禁止养狗,但是一个趋势或者说方向,就是对文明养狗的各种规定越来越全面,越来越严格,而对不文明养狗的惩戒力度则是越来越大。这种趋势是值得肯定的,不但彰显了法治精神,同时也可以引导公众文明养狗,减少以前因为不文明养狗导致的各种“狗患”,从而有利于社会秩序和环境的维护,也避免公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