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卖假药监管不能“无药可施”

微商朋友圈里“让人一天瘦一斤”的古方减肥药“燃脂减肥胶囊”,被警方认定是无国药准字号、无药监局批文的假药。记者调查发现,与传统销售渠道不同的是,这种有毒的三无产品正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给熟人,包括微商在内的社交电商销售渠道不但避开了市场监管环节,而且给受害人维权造成了很大困难。(1023日《中国青年报》)

借着网络销售火爆的大势,一些不具备售药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也进入了网络售药市场。一些微商摇身一变成为“药商”,在网上无证出售药品,令人堪忧。有的微商兜售的药品来源、质量难以判断,有违用药安全。

微商卖假药,监管不能“无药可施”。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电商、网店、微信等网络药品交易行为的管理,实行全程监控,除了从源头上对不法行为进行管理外,还需要建立涵盖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的法律法规;应强化监管执法,在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各类失信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特别是,要守住网络禁售处方药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