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法免分”好政策还须好落实
开车在外,被扣分、罚款在所难免。如果告诉你,被扣的分可以通过学习“找回来”,是不是会开心?公安部日前召开发布会,通报正在陆续推出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的60项措施。其中“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奖励措施”的说法,引发舆论广泛热议。(8月20日《北京晚报》)
所谓“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计分奖励措施”,被媒体和网友形象地称之为“学法免分”,更加通俗地说,就是在因为交通违法被扣驾照分数以后,通过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线上或线下的学习和考试,成绩达到要求或合格以后,可以减免部分被扣的驾照分数。对绝大多数机动车驾驶人来说,这当然是值得高兴的,因为有了“学法免分”,也就意味着在自己由于交通违法而驾照被扣分以后,除了缴纳罚款接受处罚之外,有了更多的选择,多一种选择总不是坏事。
而且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来看,“学法免分”也有其积极意义。因为很多驾驶人主观上并没有交通违法的意愿,但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客观原因导致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这样的情况下,“学法免分”也就有了给予这部分驾驶人知错就改的机会。
但是看上去对各方有利的“好政策”,也并非全无质疑的声音。比如就有人表示,很多人经济条件好,只在乎扣分而根本不在乎罚款,原来扣分加罚款的交通违法处罚制度下,一旦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达到12分,就要重新参加考试才能拿回驾照,有的甚至会被暂扣或吊销驾照,需要重新参加驾照学习才能拿回驾照,这还是让人有所忌惮,开车的时候不敢太放肆。但是现在有了“学法免分”,甚至还可以找人替学、替考,那么这部分驾驶人就真的肆无忌惮了。
由此可见,好政策还须好落实,“学法免分”既想发挥应有的作用,达到政策制定的初衷和本意,同时还不被人钻空子,在客观上鼓励交通违法行为,就需要做好政策的各项配套措施才行。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对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学法免分”,而哪些交通违法行为不可以。诸如闯红灯、酒驾、醉驾、故意伤人等性质恶劣和严重的情形,无论如何都不能通过学习或者接受教育而减免处罚。
其次,因为很多地方推出的“学法免分”都是线上进行的,所以如何规避线上的代考替考行为就显得极为关键。为此可以动用人脸识别和信息化技术手段,从技术手段上保证是司机本人学习和答题考试。当然也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毕竟线下的学习门槛更高一些,作弊、替考等等行为也就更少一些。
最后一点,试点工作可以考虑“全国一盘棋”。“学法免分”政策中学习的内容、减分的标准、原则和尺度,可以全国统一。也就是说,教育和学习到什么程度,哪些情形可减免,每个周期内最高减免多少分等,可以全国统一起来。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全国各地各自为政,标准和尺度不统一,进而引发争议和质疑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学法免分”政策的落实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