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需批准”比外教涉毒更可怕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破获一起涉毒案件,7名英孚教育徐州中心的外教被抓获。10日,英孚教育表示正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同时也已启动内部调查。当记者追问做英孚教育的外教是否需要经过我国有关部门的批准时,客服人员表示并不知道。(711日《中国之声》)

外教涉毒被抓,立即引发舆论关注。英孚教育迅速回应称,将对涉毒外教予以解聘。外国人在华吸食毒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禁毒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

不过,与这起事件本身相比,英孚教育客服人员称不知聘外教是否需批准,更令人震惊。这不免让人对于涉毒外教是否经过批准、是否具有资质产生质疑。

201741日起,我国统一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等部门的相关规定,从事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属于B类外国专业人才,在国内上岗,必须取得工作许可,原则上应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但在现实中,由于外语培训市场火爆,外教供需严重失衡,培训机构聘请外教普遍存在“萝卜快了不洗泥”现象。更有甚者,一些机构为了压缩成本,以“低价聘请,高价收费”方式雇佣在华留学生、外籍人士等“洋脸孔”兼职人员进行教学,滋生黑外教产业链。

根据规定,除了外教需要具备相应资质外,聘用外教的单位也必须获得有关部门审批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一些培训机构虽然把外教作为宣传噱头,却并不具备申请外教的资格。有业内人士指出,广东省有申请外教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到30家,但是仅深圳各种英语培训机构就至少有100家。如果培训机构连申请外教的资格都没有,其外教的资质和水平就可想而知。

外教涉毒案,再次为外教管理敲响警钟。面对各地培训机构外教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不能靠广大家长擦亮眼睛,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从源头规范外教市场。一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黑外教”和非法聘请外教的机构依法处理;另一方面,向社会公布外教的“白名单”和“黑名单”,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