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带货不能游离于监管之外

眼看着视频里的“吃货”主播大快朵颐,心里痒痒的用户只需点开视频下方的链接即可“一键购买”……近来,各短视频平台纷纷接入商城功能,让消费者们看视频、买产品“一气呵成”。然而,随着短视频带货越来越火爆,其产品服务质量问题开始暴露,不少网友抱怨:“看了心动,买了心痛。”

朴实的农民大爷、一脸真诚的大男孩、靓丽的网红主播……再加上可观的播放关注量,很容易让人放下戒心,再加上看视频、买产品“一键购买”“一气呵成”,消费者难免冲动,爽快出手,买到手后才发现远不是一回事。

短视频带货,实际上还是广告生意。而《广告法》明文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由此可见,短视频带货的产品服务质量问题突出,“看了心动,买了心痛”,已然涉嫌虚假宣传、消费欺诈,逾越了相关法规的界限,暴露了行业短板与监管盲点。

法治社会,短视频带货不能游离于法规之外,不能成为假冒伪劣的集散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黑洞”。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管,完善配套监管措施,严格执法,对短视频带货市场进行全链条无缝监管,全面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社会空间。同时,平台方也应该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履行电商平台的责任义务,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管理水平。消费者则要提高法律水平,注意辨别良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