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拒运”惩戒是一个有效的“杀手锏”

近日,浙江杭州海底捞绍兴路店被曝出因垃圾未合理分类,被城管局开出“垃圾拒运单”。海底捞总部称:未收到“垃圾拒运单”;门店垃圾桶被其他商户倾倒,导致分类不合格。城管局仍在正常收运这家“海底捞”的垃圾,并没正式施行“垃圾拒运”。(69日《都市快报》)

从媒体报道来看,“海底捞遭垃圾拒运”事件的实际情况,与网络传言在细节方面有些出入。此事之所以引起公众关注,主要在于传言里的“垃圾拒运”。

《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责任人不分拣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接收该区域的生活垃圾。”对于餐饮店而言,必须尽快按照城管局的意见,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正确分类垃圾,确保分类合格满足要求,避免被开“垃圾拒运单”。

由此可见,对于不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实施的商家、社区,依照相关规定,采取对应的处罚措施,乃是非常有必要的做法。“垃圾拒运”就是一个“杀手锏”,可以借此惩戒违规者,让其感受到垃圾拒运造成的恶果,进而倒逼商家、社区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不敢再轻易违规,认真按照标准做好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