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治“僵尸车”要强化社会共治
车身布满灰尘,轮胎干瘪亏气,车里还堆着许多物料……霸占公共空间和有限停车资源的“僵尸车”,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有很多安全隐患。
“僵尸车”问题由来已久,如何整治“僵尸车”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有些“僵尸车”,清理起来倒是蛮容易的,比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被扣留机动车超时或可拍卖,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亦可依法处理。但问题是,尚无违法事实又未达强制报废标准的僵尸车,物业虽有管理权,但没有执法权,如果强行动车,则会遭遇赔钱的尴尬。交警等部门虽然有执法权,但对于小区内的“僵尸车”却遭遇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尴尬,因无法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这类车辆的处理,已超出交警的执法范围。
整治“僵尸车”,其实无须温柔以待,需要的是强化社会共治。只要政府部门下决心,依法治理、完善程序,真正把清除“僵尸车”当成一项紧迫的任务,多部门共同出手形成合力,出台办法,落实到位,找到各方利益的最佳结合点,“僵尸车”这个堵心的顽疾就一定能得到根治,我们的城市才会更加美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