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进试卷”当有预警机制
日前,网上传出上海市杨浦区初三第二次模拟考试语文试卷中,综合运用板块出现了几乎整整一页“饿了么”相关题目。试卷被发布至网络后,引发广泛讨论。饿了么方面和有关部门均回应称,饿了么没有和教育部门、出题专家有过商业往来和任何形式的接触。
应该说,此起事件属于命题人单纯从考查学生知识运用能力的角度进行命题,并没有意识到客观上已经涉嫌广告行为。
前不久,河南洛阳市涧西区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五年级语文期末考试卷第一大题的4道题目均与华为手机有关,网友质疑这是给华为手机变相做广告。负责命题的洛阳市涧西区教育局教研室高老师曾解释说,自己是无意间看到华为的公益广告,“这个视频素材特别清晰,也能网上下载,它的语言很少,画面很多,这会让学生的视听感受比较好。”应该说,这样的命题思路本身也合情合理。如今,在上海这起事件中,命题者的想法或许在于通过学生概括“饿了么”的企业精神,分析“饿了么”logo设计者的意图,考察学生的归纳总结和分析论证能力。
《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违反规定者将被处以最高100万元罚款,还可能吊销营业执照。近年来教育部三令五申禁止各类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去年10月,教育部下发《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校园日常监管,严格审批“进校园”活动。今年2月,教育部通报三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再次强调提高思想认识,树起风险防范屏障。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人为的商业广告行为容易识别和防范,无心之失造成的“被广告”往往防不胜防。这两起广告事件都发生在语文考试中,并非巧合。一方面,语文试卷引用的材料大都取之于媒体报道和公开文章,难免涉及一些企业的品牌名称,导致广告嫌疑;另一方面,命题者有自身的思维局限性,在专注于材料考查价值的同时,容易忽视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对此,除了要求命题人多长点心,自觉规避有广告嫌疑的内容,更需要建立预警机制,提前发现问题,从源头杜绝广告。教育部门和学校应成立专门的审查委员会,对于学生使用的教辅材料、试卷、练习题等进行审读把关。正所谓兼听则明,广泛听取意见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命题过失,消除广告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