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方能避免大数据“杀熟”

    针对作家王小山对飞猪机票“大数据杀熟”的质疑,飞猪109日回应称,“飞猪敢于承诺,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利用大数据损害消费者利益。”

    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不同消费者给出不同的定价并不罕见,只要价格公开、不属于垄断销售和强买强卖,就应尊重商家的自主经营权。但“杀熟”则有违商业伦理。敢于“杀熟”的商家显然透支了消费者信任,属于见利忘义,而且还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大数据“杀熟”是商家对传统商业伦理和市场理念的颠覆。如果听之任之,让消费者通过时时关注产品价格、通过不同账号对比价格来维护权益,互联网商业也就失去了便民属性,沦为强势商家宰割消费者的“凶器”。

    规制大数据“杀熟”,显然不能依靠消费者单打独斗,势必由监管部门出面干预。且有必要采取大数据技术反制大数据“杀熟”,通过大数据技术梳理商家的交易信息,筛查出可疑交易信息并严惩“杀熟”行为。这样才能建立诚信、公平、透明的交易环境,避免大数据成为商家牟利工具,消费者沦为先进技术的“围猎”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