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中院对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本报讯(□王璐瑶 寇吟霜)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上下级法院的交流沟通,充分发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各基层法院的审判指导作用,青海省西宁市中院副院长黄正涛、宋忠义一行深入各基层法院,以座谈会的方式对全市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各基层法院院领导、民事审判庭负责人及部分法官参加了座谈。

  在调研中,西宁中院民一庭、知识产权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通报了各基层法院2017年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中的具体情况,并就具体案件中争议和焦点问题予以集中指导,对审理过程中宏观性和原则性问题做了介绍。随后,各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负责人汇报了民事审判工作的进展情况,两级法院法官对发回改判案件展开交流与互动,并对民事审判实务中存在的新问题、疑难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在座谈会上,西宁市中院副院长黄正涛对各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很多经验和做法给予了肯定,并围绕“案件要精审”,进一步规范民事审判行为、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审判工作质效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他强调,新形势下民事审判工作应当做好“五精”:一是要精心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做好案件管辖、诉讼主体、委托代理等审查以及合法送达工作;二是要精心开好每一个庭,规范庭审程序,认真总结案件争议焦点,高质量地依法审理好每一个案件;三是要精心写好每一份审理报告,审理报告要比裁判文书更细致、更全面,要将整个案件的审理思维过程细致全面地体现出来;四是要精心合议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合议庭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集思广益,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高质量地处理好每一个案件;五是要精心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更加注重说理,表述准确,进一步提高文书质量,要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力求将每个案件,通过精心,做到精审,办成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