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法治填平“红包陷阱”
交400元“入职保证金”,然后每天转发三条朋友圈,就能领到30元的现金红包。面对这种好事,可能很多人会动心。如果心动转化成了行动,那诈骗陷阱就离他不远了。近日,媒体接到全国多地网友的举报,称北京一家广告公司组织的兼职活动是个骗局。这种兼职活动没持续几天,活动组织者就圈钱跑路下落不明。
微信红包本来是个好东西,若能善加利用,既可转账方便,又可增进友谊。然而,好经就怕被念歪,眼下的微信红包就被不少人利用,从而成为实施诈骗的载体。
如何防范“红包陷阱”?靠手机用户睁大眼睛、提高警惕,当然是必要的。现实当中,不少骗局在真相大白之后,都会让旁观者觉得太“低级”。也正因此,这则被骗新闻经媒体报道、网络转载后,有人立即就指出“如此低级的骗局竟也有人相信”。
不过,将防骗的重任全部推到公民个人身上,不是现代法治社会应有的态度。一个正常的法治社会,也不应该逼着每个公民只能掌握全套的防骗技术才能免于被骗。要知道,无论是就一般的生活消费陷阱,还是专业化的微信“红包陷阱”而言,我们都仍处于一个有着高受骗风险的社会。这种社会生态的形成,最主要的原因并非是个体防骗经验的更新未能跟上行骗“技术”的进步,归根结底,还是社会的防骗治理网络相对滞后。
因此,唯有用法治来填平“红包陷阱”,才是防骗的关键所在。治理“红包陷阱”等失信欺诈行为,执法部门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种骗局及时发现与打击。作为微信运营方更应主动履行责任,共同遏制各种失信欺诈行为,而不能只顾利益最大化,将责任和义务抛到脑后。相关企业应当认真处理消费者相关投诉,将涉嫌失信欺诈者的真实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让有关部门的查处行为更加精准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