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电商大促“先涨后折”需全方位监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召开“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要求“6·18”网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采取先涨价再打折等欺诈行为。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先涨价再打折属于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

  在“6·18”网促来临之际,监管部门提前给电商平台打“预防针”,禁止先涨后折、虚假交易、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法欺诈行为,乃是出于历年来的实践经验考虑,防范类似欺诈行为损害到消费者利益。

  目前电商大促使用最多的花招,就是先涨后折,即在促销来临之前提高商品售价,再采取打折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如此一来,看似给了很大的优惠措施,实际上并未真正落实降价,甚至部分商品折后价比之前还要贵,属于典型的价格欺诈。

  对于监管部门来讲,认定平台和商家有价格欺诈行为,就需要明确的证据支撑。可由于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种类繁多,均有数千万种商品,价格亦随行就市变动频繁,要是对每一种商品都进行跟踪取证,难度很大,需要庞大的工作量,过硬的技术支撑。显然,监管部门需加强技术力量,对平台和商家进行实时监控,对重点商品价格采取数据搜集、回溯、跟踪等措施,发现问题及时锁定证据,以便将来查处佐证。

  电商大促期间的销售问题很多,主要是行业不规范所致,在电商业逐步趋于成熟之际,监管和法律也需要及时跟上来,对价格欺诈等行为施以重罚,令其承受巨大的违法成本,方可感到后怕。同时,鼓励消费者和媒体积极举报,压缩维权、投诉流程,降低维权成本,通过外部监督机制,共同对平台和商家进行全方位的监管,让价格欺诈无处逃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