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武陟县法院建立未成年被告人义工服务机制

  青少年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也给青少年自身和家庭带来灾难和不幸。如何对问题青少年进行帮教,更好地促进其改正错误,回归正途,一直是人民法院探索的问题。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创新建立了“以德育人,以文化人”未成年被告人义工服务机制,通过让未成年被告人在特定场所进行义工服务,并将中华传统道德文化教育引入其中,结合中华伦理展开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使未成年人心灵受到洗涤和升华,助其重获“新生”。

重拾生活信心

  20164月,小辉(化名)在武陟法院少审法官常丽君的带领下,来到大封镇大封村荣格慈善幸福院,参加为期1个月的义工服务,这是武陟法院实行义工服务机制的首位“受益人”。

  2015218日晚上10点,17岁的小辉和朋友在一起吃饭畅聊后,坚持要送朋友回家,随即驾驶自己的无牌照二轮摩托车出发,行至某加油站门前左转弯时意外摔倒,致朋友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小辉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小辉的父母积极对被害人亲属进行了赔偿,并得到了谅解。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为帮助小辉重塑人生,少审法官常丽君与大封镇大封村荣格慈善幸福院取得联系,让小辉到那里从事义工服务30天。期间,小辉按时参加劳动,脏活、累活抢着干,并主动老人洗衣服、喂老人吃饭、给老人按摩,让老人们深受感动。

  小辉的母亲了解到小辉的表现时,欣慰地说:“小辉平常在家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没有主动干过啥活,真是感谢法院,这种义工服务帮我们教育了他。”

  “真心感谢武陟法院能给我提供这次义工服务的机会,让我深刻体会到了父母劳动的辛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对人生有了新认识。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学习,回报父母和社会。”20165月,该院在对小辉进行宣判时,他道出了自己做义工的收获和对未来的憧憬。最终,该院根据小辉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在义工服务期间的表现,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小辉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1年。

心灵得到洗涤

  “听了许老师的传统道德文化讲座,让我重新找到了自我,有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让我深刻体会到了父母的辛苦!”在听了中华传统道德讲师许春琪老师的讲座后,未成年被告人小军(化名)收获颇多。

  2015129日上午11点,武陟县公安局民警在武陟县小董乡小董村某网吧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被告人小军违规上网,民警让他下网时,小军朝民警头部打了过去,导致民警受伤。

  该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小军自辍学在家后,无一技之长,性格内向,不常与人交流,而父母平时又疏于管教,导致小军结交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青年”,整日上网消磨时光,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最后一时冲动,走上犯罪道路。

  为了早日让小军重归正途,该院让他到大封镇大封村荣格慈善幸福院从事义工服务1个月,除了为老人做义工外,该院将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引入未成年义工服务当中,以《弟子规》为基础教程,安排传统文化教育讲师对他们进行授课,并以传统文化为载体,结合中华伦理展开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使未成年人心灵受到洗涤和升华,从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20175月,该院根据小军在义工服务期间的表现,及当庭悔罪态度,以妨害公务罪对其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未成年被告人作为特殊的犯罪群体,单纯的刑事处罚并不能够真正挽救他们,除了鼓励他们做义工外,重要的是让他们接受传统道德文化教育。道德教育是重要的养成教育,是修齐治平的根基教育,是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预防其重蹈覆辙的良好途径。”武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年颖说。

人生得到升华

  “感恩,充实着我们丰富的义工生活,塑造着我们美好的心灵。生命犹如一张白纸,有了感恩的心,这张纸上便有了一幅幅多姿多彩的画。我要永远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克服生活中的挫折,感受生活的点点滴滴……”这是未成年被告人小科(化名)写下的义工心得。“我每天都会将当天的义工服务心得记在日记本上,时不时翻出来看看,我感觉自己一天天在进步,感谢法院能给我这样的机会!”小科说。

  “通过每天让这些孩子写义工心得,能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养成好的行为习惯,逐渐对社会有新的认识,对未来有正确的追求,人生得到升华。”少审法官常丽君说。

  20175月,该院根据小科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以及义工服务表现,以盗窃罪判处其罚金3000元。宣判后,小科的母亲对法官说:“义工服务期间,孩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已经和他商量好了,要和他一起把义工服务坚持下去!”

  2017616日,最高院研究室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蒋明、河南省高法院少审庭庭长张云龙、焦作市中院副院长韩文太等一行来到武陟法院调研未成年被告人义工服务工作,参观视察了大封镇大封村荣格慈善幸福院。

  “武陟法院创新将中华传统道德文化教育引入未成年被告人义工服务当中,并以传统文化为载体,展开形式多样的孝道教育,使未成年人心灵受到洗涤和升华,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蒋明对于该院未成年被告人义工服务工作给予高度赞扬。

  未成年被告人义工服务机制实行以来,武陟法院共安排50名未成年被告人参加了义工服务,通过义工服务,这些未成年人真正认识到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重新树立了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勇往直前的坚定信心。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加大中华传统道德文化在未成年被告人义工服务中的传播力度,竭力挽救、帮教‘失足’未成年人,让他们重归正途!”该院院长年颖说。

(作者单位: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