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国际残疾人日关注残疾人权利保障

  2017123日是第26个国际残疾人日。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有超过10亿人存在不同程度的残疾,其中80%居住在发展中国家。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总人口数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和各类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例推算,2010年末我国残疾人总人数有8502万人,其中重度残疾2518万人;中度和轻度残疾人5984万人。

  在日常生活中,残疾人更容易遭遇歧视和偏见,他们面临许多障碍,经常难以享受到普通人所享有的教育、保障、就业及其他基本社会服务。

残疾人权益保障更加完善

  近年来,我国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有了新突破,残疾人维权工作全面开展。

  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经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1921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670个,办理案件3701件。全国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4万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24.6万人次,其中集体来访665批次,共0.9万人次,来电6.5万通,网上投诉1789件。

  201711月,司法部印发《关于“十三五”加强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作出部署。

  《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着力增加残疾人在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方面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意见》还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加大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力度。加强与公检法以及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资金保障,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推动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规范、合理使用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等。

残疾人维权小贴士

  现实生活中,残疾人可能会遇到方方面面的不公平对待,了解法律中对残疾人的保障,就能更好地维护残疾人的权利。

  如果家人拒绝抚养残疾的家庭成员,该承担什么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法律角度讲,婚姻、血缘都可能产生法律义务,法律规定夫妻、父母子女之间是有扶养或赡养、抚养义务的,一旦负有相应义务的人不承担义务,可能会构成遗弃罪。

  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不要支付车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此外,《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接收政府补贴、供养等权利均予以规定。

  因工伤致残后是否能被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负伤,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劳动者个人不能胜任或公司破产重整裁员等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因工负伤后,视伤残等级而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应安排调整工作岗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救助补助金,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