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院通报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通讯员林盛) 近日,贵州省检察院举行全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第一新闻发言人何冀通报了贵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敏发布了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何冀介绍,从贵州省检察院所办公益诉讼案件领域和类型来看,案件领域覆盖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授权领域,案件类型主要涉及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截至目前,法院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锦屏县检察院诉锦屏县环保局行政公益诉讼案是全国首例作出生效判决的案件,被评为2016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六枝特区检察院诉镇宁县丁旗镇政府行政公益诉讼案是全国首例跨行政区划管辖提起的案件,入选了最高法2017年十大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德江县院诉德江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公益诉讼案、册亨县院督促册亨县国土资源局案入选最高检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典型案例。

  据了解,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通过诉前程序或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在司法层面上丰富了“后果严惩”的路径选择,为保护贵州青山绿水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