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零容忍”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深入推进整治工作,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当前,食品、药品尤其是保健食品广告,可谓是虚假广告的“重灾区”,且已成为久治不绝的社会顽疾。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客观原因是法律法规不完善或监督执法力度不够,使不法分子有空可钻,导致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滋生蔓延。主观原因则是经济利益的驱动,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增加经济效益,公然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无中生有地编造或肆意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直接宣传疗效,蒙骗广大消费者。
要彻底根治虚假宣传保健食品这一“顽疾”,除了严格广告审批和加强广告监测外,关键是要切断利益链条。只有切中要害,依法严惩,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虚假宣传保健食品滋生蔓延的土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采取“管产品堵广告”的办法,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广告保健食品销售跟踪机制,对销售违法广告保健食品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对广告保健食品品种实行100%抽验,并跟踪监督,增加检查频次,发现问题从重处理,并将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列入诚信评定。
与此同时,食药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新《广告法》并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广告主、重点广告公司、重点媒体的检查和监测,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此外,还可采取消费警示、行政公示、行政建议等多种监管手段,建立曝光违法广告的经常性发布机制和发布平台,使曝光违法广告常态化,尤其是对屡查屡犯的广告主及媒体依法严加惩处,直至依法责令其退出广告市场。对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该产品的销售,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